行业动态
内蒙古出台方案加强粮食功能区管护
发布人:苗青 发表日期:2021-03-23 13:51:20 来源:农民日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措施。
《方案》提出,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同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玉米、小麦、稻谷种植面积,有序实施东北大豆振兴计划,稳步恢复马铃薯种植面积到合理水平,推进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带建设;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在自治区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的基础上,《方案》进一步提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措施,首先是加强监管,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监管系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目标作物面积、粮食产量等情况全程跟踪,严格动态监测管理。
其次是加强政策支持,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鼓励各地区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目标作物制定差异化补贴政策。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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