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青海省进一步完善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
发布人:王臻 发表日期:2023-09-07 13:44:12 来源:青海日报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青海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试行,有效期为两年。该《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体系建设。 
《办法》共7章31条,分别对储备管理主体职责、储备计划、种子储备、种子调用、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监督和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省级救灾备荒重点储备抗逆性强、适应性广,适宜灾后补种的油菜、小麦、青稞、玉米、蚕豆、豌豆、蔬菜、燕麦等作物的种子,每年储备数量不低于200万公斤。 
目前,青海省已建成占地约2000平方米的国家级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1个。“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在各市(州)建设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6个,其中,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本级的储备库正在有序建设中。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或带有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

2、本网未标有“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的作品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作者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 绿蓝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63786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23号 技术支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邮政编码:100801
建议使用IE7以上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